债权人对公司负债的分析是否应该由股东来承担?
广州收债公司回答:通常情况下,公司的股东不必为公司负债负责。
仅凭其所持出资或所持股份之风险,须负本公司之责任。但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,比如股东利用有限责任规避债务,给公司的债权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,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必须由股东来承担。
一般情况下,公司的股东不必负任何债务,但在一些特定的案例中,他们要负起相应的责任。
法定基础:
《公司法》第20条第三款对此项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:“公司利用公司法人的独立性和有限责任,逃避债务,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,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”
公司就是公司,公司就是公司,公司就是公司的一部分,在股东看来,公司就是另外一个人,不需要为他们的债务负责。
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,还是股份有限公司,不管是股东以实物、货币、知识产权、或者其它合法的形式出资,都是一种权利的转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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